喜歡的東西最好有 Copy
到東京的第一天做了醃菜,接下來幾天慢慢吃完,日本什麼都好,除了高麗菜還得是台灣。黑白大廚裡,當其他參賽者有完整的備賽廚房,Edward Lee 說他有他的菜刀和砧板。有限的調味料也可以煮得很澎湃。離開東京的前一日早上把冰箱最後的白蘿蔔和鰹魚醬油和鹽昆布用完,剛剛好什麼也不剩。
東京流水帳
在東京的住處沒有 wifi,網路成為了有限的資源,原先給 YouTube 和 Podcast 和 Netflix 的時間分去閱讀和散步。我也把 Threads 和 Facebook 的 App 刪掉,我總說做媒體這行還是得要 social listening ,但說實話刪掉 app 目前為止是沒錯過什麼,如果真的錯過,技術上我也不會知道才對。
東京非常熱,旅伴一出門我就會把冷氣關掉,就在地板上躺著,在伸手可及的地方放一杯冰的麥茶,做點家事、開個會,再換個地方躺著。
麥茶真奇妙,在日本境內就想喝,境外就沒特別想喝。
小時候參加日本營隊水壺裝的都是麥茶而不是水。
還是有在開會跟工作,其實我也不討厭當個無情的工作機器。
窗簾拉著,其實不太熱。
吳汶芳翻唱孫燕姿的〈我也很想他〉上架,工作到一半乾脆就躺在地板上流眼淚。
旅伴回來問我整天在幹嘛,我說喔我都在哭。
「你在哭喔。」
哭喔。
臨時起意的葉山(Hayama)
一個人旅行非必要不用開口講話,就是發呆。
朋友說想起跟前女友旅行的回憶,幾乎到每個地方都在吵架。吵架不也挺好的嗎?我說。有吵架也代表在乎。
這樣一來也沒什麼值得念想的回憶。他說。
一個人的旅行、兩個人的旅行、一群人的旅行,兩個人的旅行,尤其是伴侶,確實需要更需要默契吧。
話語以外的空白需不需要被填滿?互相配合對方的生活習慣到什麼程度?我想我還是會感到彆扭。上一段關係近七年,我們很早就發現兩人旅行不是好主意。
跟 A 來會是什麼樣子?他會一直覺得很熱,就算我不覺得熱,我也很有可能會遷就他的情緒而不任意的行動,但我也不會生氣,因為大部分的時候我都覺得我沒資格發脾氣。所以最有可能的結果就是我窩在床上看小說。
如果跟 D 來?我們會度過一段非常好的時光,可能不會講太多話,會一起吃很多東西,會一直親吻,但他可能會因為一直在看幹片被我白眼。
如果是跟 T ,我們會一人一本書躺在海邊看完,不看書的時候,應該會一直拍海面。T 喜歡杉本博司,他從來沒把我拍得好看。
反正都過去了。
From the Hip
一個人搭車時,我喜歡看書,也喜歡用 ChatGPT 。
葉山的地圖只有到了葉山車站時才展開,比我原先想像的更好。葉山現代美術館裡正在展出上田義彥的攝影展。
上田義彥是日本知名攝影師,他與許多國際知名品牌合作,例如三得利、無印良品、資生堂、UNIQLO、TOYOTA、NIKE、CANON、HERMÈS等,拍攝了大量經典廣告影像。 特別是與三得利烏龍茶的合作長達20年,被視為經典之作。
上田義彥的攝影展叫做 From the Hip,指或射擊時「不經瞄準,直接從腰際(hip)射擊」的動作,可以理解為:
即興的、不加思索的:沒有太多事前規劃或考慮。
自然的、隨性的:順著當下感覺或情境而行動。
除了平面攝影之外也有 TVC,跨越三十幾年的廣告作品全部剪輯在一起,有種奇妙的一致性。在充斥 KOL 帶貨風格或短影音的此時,短故事和好看的畫面依舊讓人浮想聯翩。
其中讓我意外的是三菱汽車的廣告都用了 Eric Clapton 的 Layla,電吉他版本,長度會從前奏開始可能唱到第一二句。
我非常喜歡這首歌,這是一首 Eric Clapton 寫來搶好友老婆的歌,所以搭配汽車廣告裡闔家歡樂的影像,這讓我感到有點違和。
不談戀人的話,忍不住想像跟 V 一起旅行會是什麼樣子?
大學畢業後他去中國旅行一陣子,回來時我照舊在他房間軟爛。他跟我分享旅行中遇到的形形色色的人,我則是跟他分享我在交友軟體上滑到的形形色色的人。
遇到的每個人都有一個或大或小的篇幅,講得累了我們開始亂拍影片,傳給對話裡提到的形形色色的人。
哎想念 V 的程度已經到了我再多說一句都會有人拿著軟棒冒出來說喂你太誇張了吧。
「我們不可能真正理解另外一個人喔。」這輩子的倒數第二次見面,V 開車來接我去吃早午餐,我們在山豬蛋餅鬼魅的光線裡吃一個人絕對吃不完的蛋餅,一邊考慮等等要不要去買德國豬腳。V 說他有心動的感覺,他們去約會,女生專注聽唱片的側臉讓他好著迷。
我說我們不可能真正理解另一個人,但你知道我愛你啦。
你也知道我愛你喔,欸這支小香水可以給我用嗎?你說。
阿健懂得利用他人──不是剝削式的那種,而是他懂你的頻率,因而能夠激勵你去嘗試陌生的事情,也知道何時該勸你緩緩。德希達認為,驅動友誼的力量並非是想要追尋像你自己一樣的人。他寫道,朋友會「選擇去理解他人,而非被他人理解」。我過去總以為是反過來的。(保持真誠)
最好的旅行也許是:
我們會分開一整天,晚上或早餐時再碰面,分享彼此的故事, 然後再出門冒險。
我們都喜歡講故事,也喜歡聽故事。
現在只有我一個人記得了
帶阿嬤去迪化街一間咖啡廳,是古典的洋樓建築,阿嬤說小時候也住過這樣的房子,很小的時候就搬離。
> 阿嬤你有這麼多兄弟姐妹,有誰跟你一起住過那裡?
> 只有你二姨嬤而已喔。
二姨嬤十幾年前就過世了。
V 過世的前一週,他的大學朋友在一場意外中過世了,我在 Andy‘s iphone 的影像中看到了他那個大學朋友的身影。他的朋友也在思念他。
我們曾有一個三人對話框,現在只剩下我還能上線。
夏天還是那麼短 思念卻很長
吳汶芳翻唱孫燕姿的〈我也很想他〉,也不是歌詞如何,而是她在臉書上發的文深深觸動我。
夏天還是那麼短,思念卻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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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因為海認識
也因為海道別
和你相愛的女孩在你離開後
還是會一直去送花給你
都幾年過去了啊
你的名字還時不時會被提起
那個女孩也有了幸福的歸宿
我的28歲
認識你真好
未來
可能我會滿臉皺紋的再見到永遠年輕的你
現在
我先唱這首歌好好地把你給記住了!
#我也很想他
查了一下網路上的資料,才發現這首歌作詞人彭學斌原先是寫思念朋友的歌,輾轉發行後改成了更有故事性的第三人暗戀的口吻。
吳汶芳的發文讓我不可遏止流淚。
V 也停在 28 歲。
「我還以為你是他之後交的女友。」公司最近合作的講師是 V 的學長,V有說過他在學 DJ,沒想到用這種方式相認。
「我對你有印象,因為你們的照片真的蠻多的。」
V 的媽媽:「你們那麼要好,他在飯桌上經常提到妳,我還以為你們一定會在一起呢。」
(我也確信阿姨一定不止跟我講過這句話,畢竟我們是一群從小到大的玩伴。)
男生女生很要好就要「在一起」嗎?男生男生很好,女生女生很好,想像中最好的下場就是「在一起?」
被各種純愛漫畫或偶像劇或故事框架好的關係好像就那幾種,世間對於純友誼的討論都過於淺薄。
我們一起度過很多很多個夏天。
10 歲時的日本營隊也有 V,運動神經很好的 V 總是群體裡最靚的那個仔。
用麥茶取代白開水的夏天,夏天的滑雪場是一片綠油油的山坡。
16歲的夏天我們去了歐洲,旅程快要結束時在史特拉斯堡,同學要偷偷談戀愛,為了成全小情侶,我們偷偷換房間。
月光在房間裡真的是藍色的,我們一起待了一夜,睡得歪七扭八,V 側睡的樣子像豬八戒。天亮集合之前再偷偷回到自己房間。
別人的情竇初開和我們無關。當時偷偷談戀愛的小情侶,現在也都各自結婚了。這種青春事故(?)現在恐怕只有我一個人記得,除非史特拉斯堡的鬼也記得。
忍不住想我們如果一起變老會發生什麼事。
我已經擁有過真摯的友誼之愛,這世界上還有沒有這麼好的東西?
思念很長,我總說我不喜歡看 scripted 的文本,其實還是喜歡看電影的。悲傷無法止息,只是真想再跟你看場電影。
喜歡的東西最好有 Copy
好友的父親過世後她花了很多時間整理家裡,一邊整理一邊發牢騷,各種小牢騷裡的她的父親是個有品味的紳士。
「例如皮鞋,他會固定穿一雙,買一雙收藏。」
「CD 也是,一張收藏,一張拿來聽。」
所以人一離開就有很多很多要整理的物件。再喜歡也帶不走,此時此刻還需要擁有嗎?
V 離開的時候,桌上放的是 Janet Jackson 的 Together Again,擺在他的黑膠唱機旁邊。
一個讓她發顫的念頭隱隱約約浮上腦海:「丟下心愛的人離開時,應該一併帶走所有的東西。」 (愛在瘟疫蔓延時)
為什麼夏日大作戰中駭客程式要叫做 Love Machine?
因為愛沒有辦法被創造,愛沒有辦法被複製,所以成了病毒嗎?
下次再寫好了。
喜歡這期內容,目前人正躺在南法某一高山上的露營區的帳篷裡睡午覺,陽光斑斕,在這個曾是滑雪場,但暖化沒雪的小鎮上,眼前是的松林與陽光的閃耀,讀著妳的故事也想起屬於我的年少故事,真舒服的時刻!
謝謝妳的文字,讓大嬸我有機會想那些快遺忘的事!
〈我也很想他〉上架的時候也躺在地板上哭的路過。 哭ㄛ。 (不過不知道是翻唱,我是不敢因此去聽原版啦。)